宁沪高速(6003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29 21: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含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2]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4] - 内资股股东董事须有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知识背景和5年以上管理经验[15] 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候选人需超半数董事会成员接受,方可提交股东会表决[14] - 董事会成员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选举产生[1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 董事职责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6] - 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16] - 新增或更换董事后,15日内递交表格至相关机构[16]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拟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回购股票方案,需股东会批准[32] - 董事会独立决定经营、审计、投资计划[32] - 董事会在年度财务预算内决定年度贷款、项目投资计划[33] 资产处置 - 收购、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3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32] - 审议超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方案需股东会批准[32] - 决定不超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方案董事会可独立行使职权[3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选举和解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1] - 董事长需有十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其中至少五年企业管理经验[43] 会议相关 - 正常董事会会议提前十天至三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天至十天通知[49]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56]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普通决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问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2] - 非重大议题书面议案需提前三天送达每位董事[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