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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0-29 23:07

公司概况 - 公司于1992年8月1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62764K[8] - 公司住所为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邮编210049[11] - 公司电话为(8625)84204028等,传真为(8625)84207788等[11][1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等,可变更经营范围[20][21] 股份发行 - 公司向发起人发行653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25] - 发行H股前,总股本为366574.75万股,其中国家股占92.10%等[25] - 公司可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22200万股,可超额配售10%,并向社会公众发行15000万股内资股[26] - 股份发行完成后,普通股达503774.75万股,各股份类别占比不同[26] - 截至2006年5月16日,各股东持股比例情况[27] 股份管理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4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召开前20日或分配股利基准日前5日,不得因股份转让变更股东名册[4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独立董事等[102]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部分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05][106] - 董事会投资高科技风险项目,每年投资额不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累计投资额不超公司净资产5%[10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56] - 公司须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2] 其他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37][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