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情况 - 1997年5月4日核准发行115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5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00年9月30日核准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08年6月18日核准发售3.557亿股H股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7] - 2015年9月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4500万股优先股,分三次发行,2021年赎回[8] 股权结构 - 公司现有普通股29.345562亿股,A股占比57.93%,B股占比24.07%,H股占比18.00%[8] - 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5781319亿股A股,占比15.53%[8] -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2.44084365亿股A股,占比42.4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45562亿元[9]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2] - 公司经营宗旨是筹集资金投资造纸及相关产业,为股东获回报[1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纸品、原料、机械的生产销售等[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设置普通股和优先股等股份,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34][36] -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34,556,200股[41]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2]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0] - 股东滥用权利致损应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担连带责任[6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7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2]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5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十四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97]
晨鸣纸业(01812)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