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太项目投资与股权 - 锡太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41.9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120.99亿元,占总投资50%[6] - 项目公司初期注册资本65亿元,公司投资32.5亿元,股比50%[6] - 2024年公司出资32.5亿元,占股50%,12月全部出资实缴到位[7] - 2025年公司拟向锡太公司现金增资249,704.7775万元[8] - 2025年10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锡太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5,599,095,550元至12,099,095,550元[3] - 新增投资者加入后,公司在锡太公司股权比例将由50%降至约47.5%[3] 各公司业绩数据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89,886,075千元,净资产38,596,796千元,营业收入23,198,204千元,净利润4,946,692千元[10] - 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1,000,368.75千元,净资产1,000,118.75千元,营业收入0千元,净利润118.75千元[11] - 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884,257.54千元,净资产884,148.13千元,营业收入0千元,净利润 - 155.03千元[12] - 无锡市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99.14亿元、净资产16.24亿元、营业收入35.07亿元、净利润1.57亿元[16] - 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54.54亿元、净资产11.38亿元[18] - 江苏常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末营业收入13.39亿元、净利润0.34亿元[20] - 苏州公司2024年度总资产396,050千元,净资产2,363,951千元,营业收入2,145,640千元,净利润44,496千元[25][26]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资产78,254,325.2千元,净资产9,487,350千元,营业收入64,661,786千元,净利润1,101,027.4千元[29] - 南京西部路桥集团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8,020,376千元,净资产2,678,801千元,营业收入1,536,034千元,净利润140,644千元[31]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2024年度期末总资产74,743,566.73千元,净资产25,109,705.27千元,营业收入44,745,589.53千元,净利润1,138,879.97千元[34] - 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85453亿元,资产净额64.85348亿元,营业收入60.65813亿元,税前净利润 - 156.5万元,税后净利润 - 156.5万元[42] - 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4.99085亿元,资产净额64.99085亿元,营业收入4.33亿元,税前净利润65万元,税后净利润65万元[42] 锡太公司股权结构 - 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6.194%,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806%[39] - 第二阶段增加注册资本55.9909555亿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出资比例47.4998%,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新出资比例34.3842%,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最新出资比例13.1156%[45] -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阶段认缴6824.535万元,最新出资比例0.5640%[45] - 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阶段认缴2274.845万元,最新出资比例0.1880%[46] - 江苏常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阶段认缴8112.01万元,最新出资比例0.6705%[46] - 原股东出资额1149409.56元,股权占比95.00%,第一阶段出资650000元[48]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574704.78元,股权占比47.50%[48] - 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416017.29元,股权占比34.38%[48] - 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58687.48元,股权占比13.12%[48] - 第二阶段社会方股权投资60500元,股权占比5.00%[48] 其他要点 - 截至各时间点资本金到位比例分别为53.72%、18.51%、18.51%、9.26%[49] - 项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监事会成员3人[50][51] - 新投资者按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1元人民币进行增资[53] -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利[54] - 增资引入社会资本助于为项目提供资金并降低公司资本投入要求[55] - 增资将构成视作出售公司于锡太公司的股权[58] - 公司该项注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59] - 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锡太公司超10%股权,本次增资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仅须遵守披露规定,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6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 -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关於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