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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宏信(03360) - 刊发定价补充文件 -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根据4,000,000,000美元...
2025-10-30 12:11

票据发行 - 公司发行80亿日元、利率2.05%的2028年到期可持续票据,发行价格为总面值100%,净收益约79.52亿日元[25][27] - 票据指定面额为1亿日元,计算金额为1亿日元[27] - 发行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到期日期为2028年10月28日[27] - 固定利率2.05%,按半年付息,固定息票为每计算金额102.5万日元[29] - 最终赎回金额和提前赎回金额均为每计算金额1亿日元[30] - 预计2025年10月30日左右在港交所上市[28] - 发行采用非银团方式,经理人为SMBC日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和三菱UFJ证券EMEA plc [38] 发售限制 - 票据仅供专业投资者购买,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不适合香港散户投资[2][4][21] - 证券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仅依赖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发售,不会在美国或香港公开发售[2] - 票据不打算向英国零售投资者发售,否则可能违法[19] 可持续融资 - 公司制定可持续融资框架,净收益用于合格绿色和社会资产及项目[44][45] - 可持续水和废水管理中翻新或升级污水处理设施可降低至少20%的相关资产净平均能耗[49] - 能源效率方面,翻新或维修部分能源效率至少提高30%[50] - 废物管理和回收的废物转化能源项目效率为25%,且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低于100gCO₂e/kWh[50] - 公司计划在可持续融资工具发行后24个月内实现净收益的全额分配[63]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在官网的ESG报告中披露可持续债券发行的“收益分配”和“环境和/或社会效益”信息[65] - 公司将尽力报告合格项目的环境和/或社会效益及其应用的方法和假设[65] 框架评估 - 公司已聘请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和可持续惠誉提供两份第二方意见报告[70] - S&P Global Ratings于2024年12月23日对发行人可持续融资框架发表第二方意见[75] 其他 - 欧盟绿色债券监管制度对可持续票据外部评审的全面生效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75] - 经理不对可持续票据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性评估等负责[74] - 经理不保证可持续票据能在特定板块上市或维持上市状态[76] - 票据收益使用可能不满足投资者期望或要求[78] - 无法保证合格资产满足投资者对特定标签的期望或要求[79] - 发行人虽有意分配票据净收益用于绿色和社会项目,但无合同义务[80] - 第二方意见不是事实陈述或买卖建议,仅在发布日期有效[83] - 可持续票据表现与合格项目或资产表现、发行人环境目标表现无关[88] - 发行人未按规定使用收益或第二方意见被撤回不构成违约事件[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