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宝明科技宝明科技(SZ:002992)2025-10-30 15: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成员提名与任职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下设机构与职责 - 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审议事项与制度检查 - 部分事项经成员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每年至少检查评估一次内控情况并报告[11]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召开,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7]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通过[1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8] 其他规定 - 出席成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9] - 制度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