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起止限制[23]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数据前登记终止[26]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公司相关主体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9] 决议事项 - 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38]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7]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规股东会决议[40]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40] - 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