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及时披露[14]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9] 股份变动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等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信息审核及发布需经证券部制定、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流程,且需董事会书面授权[24] 责任主体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9]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保密与赔偿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致投资者损失需依法赔偿[36] - 公司董事会应控制保密信息知情者范围,泄密责任人需赔偿公司损失[36] 财务管理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主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活动需经其同意[40] 子公司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42]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规定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3] 违规处理与制度解释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处分及赔偿要求[4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48][49][50]
宝明科技(0029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