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与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成员[14] - 会议应由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至少10年[19] 职责与薪酬方案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下设机构与考评流程 - 下设工作小组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6]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和奖励方式三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