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与原则 - 控股子公司指股权超50%或不足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2] -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担保,确需担保需被担保企业申请、财务审查、董事会审批[3]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可为业务互保、重要业务关系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7]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5] 担保审批要求 - 担保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资料、财务报表等[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度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发表意见前应征询有权审批机构意见[18] 担保合同与执行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条款并经主管部门审查[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5]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主办工作,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2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4] - 被担保人实际归还债务资金需向财务部门递交凭据确认担保责任解除[25] 反担保规定 - 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应与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财产不能作为反担保[2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公司应追究责任[32] - 有关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可罚款、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3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36]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需及时披露追偿情况[3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在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有保密义务[37] 监督管理 - 要求被担保人向财务部门定期汇报借款情况[39] - 财务部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企业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39] - 发现被担保企业财务或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对策建议[40] - 发现被担保企业躲避债务行为应协同法律顾问做好风险防范[40] - 提前两个月(担保期半年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40] - 财务部负责收集与对外担保有关文件资料并归档保管[40] 制度审议与解释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
宝明科技(0029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