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通知 - 公司应提前3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4][5] 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5]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情况[7][8] 会议举行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11]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方式[14] 会议决议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档案保存10年[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