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向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人员资格与产生 - 外派董事、监事需中级以上职称,中层以上管理岗任职满三年,可特许放宽[5] -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批准委派董事、监事[8] - 可公开竞聘、招聘、选聘产生候选人[8] 委派流程 - 董事长批准后签署承诺书,董事会办公室草拟委派文件由董事长签发[8] 任期与离职 - 任期未满,派驻单位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8] - 被委派人辞呈等情况按程序处理并重新推荐候选人[10][11] 职责与报告 - 年底提交书面述职报告[13] - 有权获取派驻单位经营分析报告等资料[13] - 重大事项第一责任人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16] - 超净资产10%以上交易需报告[17]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交履职情况报告[18] - 参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议案及决议备案[19] 考核与奖惩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考核,董事会办公室和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考核[21] - 考核依据包括履职、财务、承诺情况报告等[22] - 考核评价分四个等级[23] - 优良、良好适当奖励,合格不奖惩,不合格撤销委派或劝辞[24] 报酬与其他 - 是否在派驻单位领报酬由派驻单位股东会或公司董事会决定[24]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