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万丰股份万丰股份(SH:603172)2025-10-30 16: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7]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8] 会议相关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委员[22]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2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9]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费用公司支付[29] - 向董事会通报会议决议不迟于生效次日[3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3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7] 规则实施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