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