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