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万丰股份万丰股份(SH:603172)2025-10-30 16: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3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8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10000万股,绍兴御丰持股5830万股占比58.30%[14] 生产数据 - 公司年回收甲醇2200吨、氯苯500吨等多种物资[11] - 公司年副产硫酸(20% - 22%)12000吨[11] 股东相关 - 俞杏英持股1500万股占比15.00%等多位股东持股情况[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自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2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选举更换董事等职权[3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93][94] 决策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6]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比例要求[101]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06]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17] - 公司合并、分立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相关规定[117][118][1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