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丹)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5] 独立性判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判定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被提名人具备财务管理方向教授职称[5]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