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万丰股份万丰股份(SH:603172)2025-10-30 16:47

行为规范 - 公司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2] 独立性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4] - 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得共用相关系统和设施等[10] - 维护公司人员独立,不得影响人事任免等[10] - 维护公司财务独立,不得共用金融账户等[11] - 维护公司机构、业务和担保决策独立[17] 信息披露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4]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7]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 - 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配合信息披露[18] 权益保护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5]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2]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4]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保障其他股东权利[16] 交易规定 - 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17] - 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需提供担保[17]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7] 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等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