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4]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3次以上交易所通报批评者不得任董秘[5] - 董秘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公司应一月内解聘[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组织制定相关制度[10] - 组织筹备并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10] - 负责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11] - 保管股东持股资料,办理限售股相关事项[14][15] 其他规定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8]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16]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