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 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董事会日常事务, 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 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