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0332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30 16:55

委员会组成 - 人事薪酬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最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4] - 人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4] 提名与批准 - 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批准[5] -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选举[11] - 任职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聘任[11] 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审议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7] - 拟定选任程序和标准,物色人选并提委任及继任计划建议[9] - 批准修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评估执行情况[9] - 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9] - 审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及架构并提建议[9]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5]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文件,紧急情况除外[15] - 可现场或书面传签,现场可多种方式参加[15]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5]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可邀请人员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16] - 制作记录,出席人员签字,审议意见书面提交并由主任委员签字[1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17] 办公室设置 - 下设办公室,职责由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多部门协同[19] - 负责日常运作、会议筹备、材料审查等工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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