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永 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 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