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依法行使股东职权,促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其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 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 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的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报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其中,符合本制度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