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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7:13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将不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修改 而进行修订,若本细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所有委员均须由董事 会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中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