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当同时向境内外所有投资人公开披露信息。 因公司股票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而需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定,公司将 遵循孰高、孰严、孰多的原则以保证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以使所有投资者 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公司不得有选 择性地、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泄露。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证券投 资、证券分析、咨询及其它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等。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 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得含有宣传、广告、 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公司保证使用者能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证 券报纸、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