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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001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0-30 17:13

第一条 为规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 市规则》")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一章 总则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