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董须超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董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不含回避表决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工作流程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13]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14]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提案报董事会审批[18] 细则相关 -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细则[2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2] - 委员会应公开职权范围[22] - 细则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