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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永安行永安行(SH:603776)2025-10-30 17:07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 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 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 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