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002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海利得海利得(SZ:002206)2025-10-30 17:2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备案 - 涉及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应在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公司出现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应通知知情人填写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交易异常,应补充或报备档案[11] - 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开披露时间[14] 责任分工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管理部办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16] 信息管理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相关部门可调取查阅[17] - 董事等应在披露前控制知情人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文件[1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部人员和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9]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应提示信息性质等[1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未公告前泄漏,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披露补救[20]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1] 接收单位要求 - 接收单位应严控使用和知情范围,人员有保密义务,未披露前不得买卖证券[1] - 接收单位人员在公开披露前文件中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1] - 公司会对接收单位获信息人员登记备案[1] - 接收单位承诺保密、不交易、不使用数据、发布前知会公司,违规愿担责[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