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尤夫股份尤夫股份(SZ:002427)2025-10-30 17:23

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5,432,777股,均为普通股[2]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6]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被拒或30日内未诉讼可自行起诉[8]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不得滥用权利,否则需担责[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3][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9] - 拟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59] 利润分配与报告报送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4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53][54][55] 其他 -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5 - 10人,设党委书记1人,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31]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