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6886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 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 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