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600345)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 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 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 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 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了提高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