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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6886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通源环境通源环境(SH:688679)2025-10-30 17:16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省通 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董事除应符合《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外,还不得存在下列 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 (五)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