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SH:603353)2025-10-30 17:2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一日内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业绩报告标准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重大风险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12] 人员履职报告情况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3] 股东相关报告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7] - 任一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17] 信息报告时间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报告[21]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需预报重大信息[21]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21]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进行评估审核[23] -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3] 责任人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7]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7]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职责[24] - 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联系报告义务人等工作[28] 违规处理 - 公司及其各部门等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信息[28]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多种情形[33]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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