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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SH:603177)2025-10-30 17: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成员履行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