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603177)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