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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SH:603177)2025-10-30 17: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 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2、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上一年度年末或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 由财务部拟定本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 额度),作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讨论通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 度借款额度内,每笔借款的金额、方式及对象由董事长决定。 第六条 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批准年度借款额度,或超出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公司临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单笔金额不 足 3,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决定;单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或此类临时借款累 计金额超过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