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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SH:603177)2025-10-30 17:33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 成员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