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和评价、内部控制以及法律法规、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具备履行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