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向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华兴 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华 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苏州华 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 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