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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华兴源创华兴源创(SH:688001)2025-10-30 17:5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体系,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保障董事会秘 书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