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时间均为2个交易日内[4] 股份变动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发生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公告[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股份锁定 - 离任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4]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8]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违规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7] - 制度规定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按新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