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与章程修订 - 董事会成员由11名调整至9名,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责任、收购股份等多项规定[3][4][5][6][7] 股份相关 -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总数为12,750万股普通股,面额股每股1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32,781,167股,全部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9]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诉讼[11][1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与关联方特定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21]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关注[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相关会议[23][25]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7] - 担任独立董事有持股、经验等条件限制[53][54] -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有人员组成和职责规定[57][62][64]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8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2] -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有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要求[86] 其他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9][100][10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手续[99]
常铝股份(002160)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