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1]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2] - 设立中国共产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3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7,775,731,186 股,2023 年回购注销 28,793,200 股、2025 年拟回购注销 46,256,800 股后,普通股总数为 7,700,681,186 股[6] - 现有注册资本为 7,722,104,586 元,拟修改后为 7,700,681,186 元[6] 股东与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外部董事[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38]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股东提名[40]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相关 - 至少有三名成员,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4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2][43]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56]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 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59] - 持有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60]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