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7]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需重新论证[10]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银行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8] 资金置换与公告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置换自筹资金事项经程序后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资金使用与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4][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5] 现金管理与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质押[13]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上交所披露[26] 超募资金适用规则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公司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该规则[28]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昭衍新药(603127)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