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11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超半数[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不含应回避表决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公司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0]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9] 工作流程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针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2] - 公司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等[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15] - 根据评价结果和政策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批[15] 其他规定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6]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提案报董事会审批[1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实施时间 -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