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002231) - 独立董事制度
奥维通信奥维通信(SZ:002231)2025-10-30 18: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18]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录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与配合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及履职资源和专业意见[2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5]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独立董事不得取其他利益[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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