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董事会公章[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5] 交易披露与审议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的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披露[2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披露[27]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涉及出售产品等,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0]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5]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披露,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37][3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4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45] 报告披露期限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4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达到披露标准,董事会秘书拟定公告文稿,报送董事长审阅签发后在制度期限内披露[47] - 法定、强制性临时公告拟定后经董事长审阅签发,在指定期限内披露[48] 暂缓披露与实时报告 - 符合条件可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4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重大事件发生当日书面报告[51] 内部控制 - 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52] - 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5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监督审计工作[53] - 审计委员会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报告董事会[53] 保密与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为永久[5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定并修改[60]
*ST奥维(00223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