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于2025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