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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海天精工海天精工(SH:601882)2025-10-30 18:4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 必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